摩洛哥《投资宪章》:奖励措施、微小中型企业机制与适用条件(第03-22号框架法)

第03-22号《投资宪章》框架法由2022年12月9日(伊历1444年五月14日)第1-22-76号法令颁布,并刊登于2022年12月15日第7152期官方公报,取代了1995年的宪章(第18-95号框架法)。其宗旨是通过直接补助而非仅靠税收优惠,引导投资流向就业、欠发达地区和优先行业。该法通过三年之后,随着面向微型、小型和中型企业(TPME)的机制于2025年底投入运行,有必要回顾其实际运作情况。

第03-22号框架法的总体架构

该法分为七章:总则、投资支持机制、配套支持措施、对投资者的保障、投资治理、争议解决以及杂项和过渡性条款。在财政支持方面,该法区分主要机制与专项机制(战略性投资项目、微小中型企业以及摩洛哥企业的国际发展)。

框架法确立原则,门槛和比例则由实施文件具体规定。2023年2月16日第2-23-1号法令(刊登于2023年3月2日第7174期官方公报)规定了主要支持机制以及适用于战略性项目的机制。第2-25-342号法令则通过政府首脑的四项决定(刊登于2025年11月6日第7454期官方公报)投入运行,规范微小中型企业专项机制。

主要机制:门槛与奖励

根据第2-23-1号法令,主要机制适用于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迪拉姆且达到最低稳定就业水平的项目,或创造至少150个稳定就业岗位的项目。奖励分为三类,可以累计,上限为可奖励投资额的30%:

  • 共同奖励:创造就业(根据就业与投资比率为5%至10%)、性别平等举措(3%,女性员工比例至少30%)、未来行业或升级项目(3%)、可持续项目(3%)以及本地融合(3%)。
  • 区域奖励:A类省和县为10%,B类为15%。
  • 行业奖励:对法令列明的优先活动给予5%(主要包括工业、旅游、文化、数字、可再生能源、废物资源化、物流、离岸外包和水产养殖)。
机制 投资门槛 主要奖励 上限
主要机制 5000万迪拉姆起(附就业条件)或至少150个稳定岗位 共同奖励、区域奖励(10%或15%)、行业奖励(5%) 可奖励金额的30%
战略性项目 20亿迪拉姆起 与国家商定的专项支持 以协议为准
微小中型企业 100万至5000万迪拉姆 就业(最高10%)、区域(10%或15%)、行业 30%

微小中型企业机制:向小型企业开放

微小中型企业专项机制随官方公报第7454期公布相关决定而投入运行,面向年营业额在100万至2亿迪拉姆之间的独立企业,适用于100万至5000万迪拉姆的投资项目。公共和半公共实体不在此列。根据已公布的该机制信息,要求项目金额至少10%为自筹资金,并须满足每投资一百万迪拉姆最低永久就业比率(旅游业门槛较低)。申请须在线向区域投资中心(CRI)提交。

具体条件(微小中型企业的准确定义、比率计算、适格行业)由法令及其实施决定规定,提交前应对照文本核实。

程序与治理:CRI、委员会与投资协议

符合条件的项目须经区域一站式窗口CRI,再由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奖励。依据第2-23-1号法令,金额达到2.5亿迪拉姆的项目在国家层面审议,规模较小的项目由区域统一投资委员会负责。战略性项目(至少20亿迪拉姆)适用专门流程。优惠的授予通过与国家签订的投资协议予以确认,协议规定投资者的承诺(金额、就业、时间表)以及违约后果,严重时可至退还已获资助。

既得权利与过渡性条款

框架法第40至42条安排了过渡:按机制不同规定实施文件的发布期限,保留既往协议受益人的既得权利,并且对2022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某些协议,如主要机制更为有利,可申请适用。因此,已签订协议的企业应将自身情况与现行制度进行比较。

实务中的注意事项

  • 在发生支出之前核实适格性:可奖励投资额的计算遵循文本规定的具体规则(支出性质、土地估值等)。
  • 提前确定项目的区域分类(A类或B类),因其决定区域奖励,并核实所选地区是否被排除在该奖励之外。
  • 从项目设计阶段起就记录共同奖励的标准(女性员工比例、本地融合、可持续标准),因为这些标准会受到核查。
  • 遵守协议承诺:未完成(就业、金额、期限)可能导致奖励被减少或被要求退还。
  • 协调奖励与税收制度:部分免税(增值税、关税、登记税、营业税)源自其他文件,需核实其条件和期限。
  • 在向CRI提交档案之前,确保投资者的法律结构(摩洛哥法律下的公司、税务和社保合规)安全无虞。

结论

《投资宪章》提供了一个结构清晰、可预期的框架,但其落实需要仔细研读实施文件并严谨准备申请档案。本文仅提供总体概览,不构成法律咨询。如需评估您的项目是否符合第03-22号框架法的奖励条件,或准备投资协议,Westfield律师事务所随时为您提供协助,欢迎联系我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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